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作者:  日期: 2015-05-26

     2015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委教育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加强纪律建设,细化“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学院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加强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带头作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 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各系、部门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开展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完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以廉政文化为引领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学院党委中心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开展推进依法治校专题研讨;开展新任管理干部廉政专题教育。
    二、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学习,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 加强政治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院党委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经得起考验,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
    5. 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坚定广大师生党员的理想信念,结合民办高校实际,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应结合反腐工作实际,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向学院领导干部下发《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系列反腐书籍,加强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清正廉洁成为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切实改进作风,将纪律教育月活动成效转化为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成果。
    6.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读书月”和“党风廉政建设文艺作品展”等一系列文化活动。不断创新举措,体现学院办学特色,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师生参与度,引导广大师生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努力优化风清气正的育人生态。充分利用校内网、微信、QQ群、微视频等新媒体,着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廉洁文化平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研究,通过学院党建课题研究和“书记项目”,进一步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7. 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贯彻《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通过落实工作规划,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努力打造“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8.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深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全覆盖”。加强学院内控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动态监控,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建设。
    9.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系、部门的巡查力度,强化监督。
    10.做好信访巡查和查办案件工作。加强信访监督,坚持信访工作通报和督办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督促检查制度,促进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各级领导对分管和联系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经常督促检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不断促进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四、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切实规范学院管理
    11.针对“四风”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拓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制度,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开展“三公”经费检查,继续对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等不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构建纠正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密切联系实际,不断改进文风、会风,行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12. 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努力把优良学风内化为教研人员的自觉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形成良好学风。加强对学术带头人、评审专家的学术道德教育。完善教师聘用和工作评价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标准。坚持人事、教务、科研、监察、学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严格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13.完善学院收费制度。严禁招生乱收费,严格学籍管理,严推阳光招生,严查招生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乱招生、乱办班、套用助学金、乱收费等行为。稳步推进规范办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14.加强财务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稳步推进财务公开工作,坚持财务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
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贯彻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法纪意识。探索建立完善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审计监督,规范经费使用。
    15.进一步规范采购与招投标活动。贯彻执行《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丰富完善综合评标专家库,推进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工作,完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在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的职责。
    16.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完善学院财务预决算、专项经费、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加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基建工程全过程审计力度,探索学院内部控制评审和风险导向审计,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利用,促进审计问题落实整改。
    五、贯彻监督责任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7.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组织纪检干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通过学院内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提升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发声,守住监督,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18.加强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应自我净化和自我提升,才能不负组织重托,很好地完成惩腐除恶任务。学院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加强实践调研和廉政理论研究,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行职责能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带动学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整体提升。
    19.制定学院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防止“灯下黑”。进一步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档案管理,严格要求纪检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形成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群众的支持,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工作。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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