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作者:  日期: 2018-10-19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引,推进学校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新形势下教职工党支部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职工党支部是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教职工党员的基本单位,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部署决策落实到学校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是我校实现建设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的特色鲜明的现代大学的重要保障。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大而迫切的意义。
       二、充分发挥教职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教职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特别是教职工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把各方面优秀知识分子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努力使教职工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使广大教职工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
       着力发挥政治引领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首位,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部署,不断增强教职工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教职工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着力发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推动教职工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发展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师党员、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引导教职工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党员教职工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以好的党风带动好的教风、学风、行风和工作作风。
       着力发挥团结凝聚师生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灵活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使教职工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教职工党支部要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加强对师生的关怀帮扶,积极支持和参与工会的群众工作,不断增强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看家本领,着力解决师生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
       着力发挥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围绕学校“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目标,增强教职工党支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整体功能。党支部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有关本单位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决定,不断增强党支部在事业发展规划中的话语权、教学科研管理中的参与权、民主决策的监督权,做到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对关系到本单位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育引导教职工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同时要通过细致的群众工作,调动群众积极性,以教职工党支部为核心,以党员为骨干,团结带领群众积极投身学校事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三、突出抓好教职工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
       把加强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教职工党支部工作的首要任务。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教职工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加强教职工党员党性修养。教职工党支部按年度或学期作出学习安排,运用好信息化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精心组织党员学习活动,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定期把党内学习的成果通过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公开,以促进党内外学习活动的开展,扩大党支部在党员、群众中的影响。教职工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
不断健全专任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系统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实际推动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锻炼,努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实践能力。

       把推动讲政治要求贯穿教学、科研和管理全过程作为教职工党支部工作重要着力点。发挥教职工党支部在中心工作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团结凝聚教师把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教育教学,教育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大力推进师德师风、行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关心了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及时回应教职工重大关切,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把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职工归属感获得感作为教职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落脚点。坚持贴近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帮助解决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把教职工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师之家,形成教师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党支部,加强校院领导与教职工的沟通联系,关爱帮助党员,从职业规划、激励评价、人文关怀等方面促进教职工成长发展。通过支部委员和党员间谈心谈话、支部活动等方式积极做好教职工心理疏导,不断提升教师心理健康素质,引导教师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四、优化教职工党支部设置
       优化教职工党支部设置模式。教师党支部和师生共建党支部一般按教学、科研机构设置;管理服务机构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同时,要本着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主动适应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要根据教学、科研、行政机构变化,及时调整教职工党支部设置,积极探索教职工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
       规范教职工党支部组建方式。凡有正式教职工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教职工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对于参加校外教学科研、实习指导、学术交流活动连续6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党员,要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条件具备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正式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只设支部书记,或正、副书记各1人。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应逐步实现与二级党组织任期一致。二级党组织每年初要对所辖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在任期内,如支部委员出现空缺,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补。
合理控制教师党支部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各二级党组织要每年对所辖教职工党支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软弱涣散、支委不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结构不合理的,要限期整顿。

       五、严格规范党支部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教职工党支部要组织教职工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其中,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在支部内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学期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报二级党组织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将记录本报上级党组织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指导所辖支部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开展党日活动,每次确定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党日活动要突出党味,党员应佩戴党员徽章,党组织配备党旗,提升党日活动的仪式感,营造良好氛围。党支部要注重将党日活动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党日活动听取师生群众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更好服务学校发展和师生群众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创新性、开放性和时代感。
       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教职工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学期要做到“四必谈”: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支部书记与提交入党申请的教职工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职工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性不强的教职工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退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六、选优配强教职工党支部书记
       严格教职工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职工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教学、科研机构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应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管理服务机构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或副职担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强化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学校党委每年安排1次教职工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二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定期组织实施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任前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其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培养培训,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把强化党性锻炼作为重要方式,强化党支部书记对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的领会把握。
       完善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激励保障措施。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涉及教职工的人事工作(包括人才引进、提职晋级、评优评先等),必须先由所在单位(教学科研机构、科室、部门等)党支部从政治意识和师德师风方面进行政治把关,要将其作为业务能力考核的前置程序。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补贴待遇。
       完善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考核机制,二级党组织每年负责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与绩效评定挂钩,增强考核结果运用。学校党委定期开展优秀教职工党支部和优秀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工作。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职工是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之一。
       强化教职工党支部支委班子建设。注重选配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业务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支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支委意识,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
       七、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发展党员有关规定,统筹做好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教职工党支部要主动摸清高知识群体,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等向党组织靠拢。学校党委带头联系优秀专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二级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学科带头人常态化联系高知识群体入党积极分子,要具体到人。联系过程中,要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
       发展教职工党员,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严格标准、程序的同时,优化、改进考察办法,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职工吸收入党。
       创新优化入党教育培养方式。遵循高知识群体和专任教师思想成长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措施,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围绕党的建设伟大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系统组织好青年教师党章党规党纪、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强化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切实做好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认真落实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以及认真完成党组织所分配工作和任务的各项规定。探索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管理方式,协助二级党组织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防止出现“口袋党员”。认真执行赴国(境)内外进修、培训、访学等教师党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国(境)外教师党员与党支部联系制度和组织关系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隐形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按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八、切实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落实党支部建设工作责任。学校党委对学校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强化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政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教师工作、宣传、党校、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协同配合,二级党组织负责实施、教职工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建立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二级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有力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级党组织每年对存在组织生活不规范、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帮助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加强对党支部的联系指导。党员校领导要通过联系学院党委了解所辖教职工支部建设情况;各二级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强化对教职工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的指导,明确计划安排,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提供保障条件。各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联系师生党支部,要确保每个下辖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各班子成员要定期列席指导联系支部的“三会一课”(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讲党课1次)。
       加大对党支部工作保障力度。二级党组织要按照统筹安排、普遍受益的原则合理使用学校下拨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以强化党支部建设,为进一步加大党支部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开放“党员之家”以供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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