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开展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5-11-04
广新党统发〔2025〕1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中共东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东统发〔2025〕6号)要求,制定了《广州新华学院开展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广州新华学院开展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广州新华学院开展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开展2025年全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宣传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为重要抓手,开展系列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全校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绘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三、活动时间
2025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为期1个月。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宣传宣讲等形式,推动学好讲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干部读本》等,深学细悟笃行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不断增进全校各族师生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当好“铸牢”带头人。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4日前
(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宣传。要结合今年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各民族各领域各行业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向校内各族师生延伸,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4日前
要扎实推动学生 “三下乡” 实践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度融合,广泛发掘各组师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领域的模范典型,系统梳理其先进事迹。通过线上线下活动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向校内各族师生延伸,营造团结向好氛围。
责任单位: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4日前
以 “粤疆情・共融乐” 粤新文化交流活动为抓手,宣传学校各族师生及文艺工作者在联合演出、交流研讨、校际互动、民族乐舞考察中的担当与先进事迹,通过线上线下形式讲好粤疆民族团结故事,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向校内各族师生延伸,营造团结奋进氛围。
责任单位:音乐系
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4日前
(三)广泛运用媒体。各二级党组织要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意识,党委宣传部要配合有关单位,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等进行系列报道。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开辟专栏,创新形式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栏(窗)、悬挂宣传标语、投放LED公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4日前
(四)排查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紧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国庆节、十五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拟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压紧压实民族工作责任,开展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集中分析研判、调度化解,确保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4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建设。
(二)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各二级党组织要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扩大声势,为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出积极贡献。
(三)总结提炼、注重实效。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宣传活动长效机制,将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通讯稿电子版于10月24日前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zxhdwxcb2019@xhsysu.edu.cn,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于10月24日前发至党委统战部邮箱:dwtzb@xhsysu.edu.cn。
联系人:曾皖湘 电话:13026851001;
马士元 电话:1858926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