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4-05-16
广新党发〔2024〕13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现将《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现就我校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制定如下方案。
一、学习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二、学习方式
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一是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二是通过广东省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组织暑期集中培训,进一步加强《条例》解读,深化理解运用。
三、学习对象
学校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学习安排
(一)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
培训类别 |
主题 |
领学人 |
时间 |
地点 |
个人自学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2024年5月至6月期间,读书班成员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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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 |
专题讲座一:为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思想新要求 |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何旗 副教授 |
5月17日 下午14:30 |
广州校区讲学厅 (D101) |
专题讲座二:师德师风建设 |
王庭槐校长 |
5月18日上午 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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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三:集中资源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
郝登峰书记 |
5月18日上午 10:1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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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四:遵循教师职业道德促进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计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邓泽球 教授 |
5月18日 下午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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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研讨 |
原原本本学《条例》,结合集中学习的四个专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
各组组长 |
各小组讨论时间和地点自行确定。 |
(二)现场教学
2024年5月17日上午,广东省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
(三)暑期培训班
2024年7月8日-12日(暂定),学校党委组织读书班成员集中开展5天培训,培训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习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入交流研讨。在原原本本学的基础上,围绕专题有针对性地学习。各小组做好交流研讨,研讨发言重点突出、观点鲜明,各小组研讨结束后,形成小组研讨纪要,于6月30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zxhdwxcb2019@xhsysu.edu.cn。
(二)剖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践。将学习贯穿始终,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广州新华学院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坚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