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3-05-17

广新党宣发〔20237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教育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根据2023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广新党发〔202315号),参考《学校党委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广新党发〔202317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系列专题读书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列专题读书报告安排

 

序号

专题读书报告

主讲人

时间

地点

1

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王庭槐

 

202354

上午10:00-12:00

主会场:广州校区D101讲学厅;

分会场:东莞校区格物楼A208会议室、纺织服装学院

2

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及其路径选择——兼谈民办大学品牌建设

马龙海

 

2023510

上午10:00-12:00

3

学深悟透担使命 踔厉奋发新征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教育强国思想

 

 

2023515

上午10:10-12:10

主会场:东莞校区格物楼A208会议室;

分会场:广州校区D101讲学厅、纺织服装学院

4

中国式现代化:内涵、

历程与启示

郝登峰

研究员

2023526

上午10:00-12:00

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2023531

上午10:00-12:00

主会场:广州校区D101讲学厅;

分会场:东莞校区格物楼A208会议室、纺织服装学院

 

二、与会人员

校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单位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请就近选择会场参会,特殊紧急情况不能与会者,需向学校党委书记请假。

2.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当天提前十分钟入场签到,保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震动状态。

联系人:广州校区,安娜,电话:020--87211733

     东莞校区,李波,电话:0769-82676819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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