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3-04-29
广新党发〔2023〕18号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各二级党组织: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体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二、实施范围
学校党委会,各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各党支部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党内的各项会议。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广东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四卷)、《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书籍。
四、学习形式
“第一议题”以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要形式,也可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级党组织每次召开会议,首先安排集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五、有关要求
1.以上率下。要牢固树立“第一议题”的理念,严格按照统一口径、统一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校党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点,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
2.学以致用。要强化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地学,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既谈心得体会、又谈落实思路,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
3.务求实效。要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检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手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学习搞形式、落实走过场。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积极带头并抓好班子学习,确保学习制度严格执行。
4.跟踪问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第一议题”制度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瓶颈,总结不足、推广经验。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