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成立广州新华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11-17
广新党发〔2022〕92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努力实现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全覆盖,切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八个一百”宣讲行动的通知》(粤教工委思函〔2022〕3号),结合我校党委《宣讲团管理办法(试行)》(广新党发〔2022〕20号),制定了我校党委《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八个一百”宣讲行动实施方案》(广新党发〔2022〕88号),由校内各单位择优推选出65名师生宣讲员,组建成立我校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名单如下:
团 长: 郝登峰 王庭槐
副团长:蓝永金 杨卫华 李中生
肖 化 姚正安 胡卓加
马龙海 袁新满 旷三平
教师宣讲员:(共51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艮平 丁建敏 于凤兰 王秀岚 邓惠君 卢黄熙
帅 莉 付 迪 付 晶 代 亮 邢立宇 邢佳佳
刘运国 刘 英 刘 艳 衣 杨 关 欣 安 娜
李正华 李 宁 李安兰 李 岚 李 玲 杨帮琰
宋俊华 张 彦 陈仲本 陈家树 林诗维 欧衍伽
周月英 周心怡 周旭毓 赵雪丽 郝大微 冒 娟
姚智新 袁持平 莫 楠 倪依克 徐文俊 徐仲亨
徐娟娟 殷 丹 黄东锋 黄廷芬 彭建平 简庚荣
廖益清 熊 健 黎 璇
学生宣讲员:(共3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肖绮璇 林洁纯 简颖怡
专家评审组:(共5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爱云 尹湘兵 周茜蓉 祝 艳 蔡 鄂
请以上宣讲团全体成员于2023年1月15日之前保质保量完成宣讲任务。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评选出5份优秀讲推荐至省委教育工委参与省级评选,并按照30%比率评选出校级优秀宣讲员。校级优秀宣讲员将被纳入我校党委宣讲团成员,由学校党委颁发聘书和证书。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安娜,电话:15915722185;伍兆恒,电话:13622653920。)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