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中共广州新华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11-10
广新党发〔2022〕90 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广州新华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见附件。
停用原“中共广州新华学院信息科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印章。
附件:附件:中共广州新华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