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10-14
广新党发〔2022〕72号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你委2021年11月聘任上岗的专职副书记1年试用期即将届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办法>的通知》(广新党发〔2022〕43号),学校党委决定对该同志开展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单位与个人关联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对象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鑫。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本次考核,主要考核新任专职副书记履职1年来的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个人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廉洁自律情况、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填写《广州新华学院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党委组织部,一份由被考核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存档。
2.个人述职。由法学院党总支自行安排。
3.综合评定。经党委组织部汇总有关材料,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请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及时完成有关工作,并在11月5日下午3:00前将考核材料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广州校区办公楼304室、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306),盖章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dwzzb@xhsysu.edu.cn。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试用期考核表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