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新华学院“宪法宣传周” 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11-28
广新党宣发〔2022〕31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2〕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广州新华学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4日(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具体安排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校内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各院系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二)线上线下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2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省教育厅也将设立省主会场,同步参与活动。学校同步设立分会场,组织两校区师生线下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和通过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线上参与活动。
1.线下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8:50-10:00
活动地点: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8会议室
广州校区办公楼401会议室
与会人员: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两委委员,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党政正、副职负责人,法学院无教学冲突的师生代表20名,各学院(直属系)安排无教学冲突的师生代表2名。
活动流程:
(1)9:00-9:05升旗仪式。
(2)9:05-9:15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成员跟读,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音乐系师生演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4)9:20-9:45宣布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9:45-10:00教育部领导讲话。
2.线上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各院系组织师生以个人自学或集体研学形式登陆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并开展在线学习。
(三)扎实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扎实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四、工作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3日12时前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word版本的综合文字材料(不超过500字),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发送至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安娜、刘赟;电话:020-87211733,0769-82676819。
附件: 宪法晨读内容.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