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开展“三爱一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  日期: 2012-03-21

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三爱一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粤教工委组函[2012]12号)的精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推进学院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人民,为建设幸福广东作奉献”,我院开展“三爱一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十八大、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学院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三爱一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学院师生员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加强以爱党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以爱人民、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激发学院师生员工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形成强大的精神动力,从而投身到学院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去。

三、方法步骤

自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全院围绕迎接十八大召开、贯彻十八大精神两个重大节点,深入开展“三爱一奉献”活动,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2012年2月—3月)。学院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目标,发动和吸引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积极投身“三爱一奉献”活动。

2. 第二阶段:学习实践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2月)。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推进“三爱一奉献”活动各项工作。通过形势报告会、课堂教学、参观革命基地、学习革命英烈事迹、互联网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国情、跟党走、为人民”的学习教育活动。

通过“三比三争”(比学习、比服务、比贡献;争先进、争优秀、争模范),引导学院在提升服务师生水平、提高办学质量上争先进;引导教师在搞好教书育人、树立为人师表良好形象上争优秀;引导学生在勤奋学习知识、热心公益活动上争当模范。

3.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月—2月)。院党委将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各党支部开展“三爱一奉献”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开展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对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党支部、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将“三爱一奉献”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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